学生服务部负责
各中小学和大众工业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具体安排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1.广泛深入开展读宪法活动。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晨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
2.精心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课。全市各中小学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一次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班会课。
3.观看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
活动主要安排为:
(1) 9:00-9:05 升旗仪式。
(2) 9:05-9:15 宪法晨读。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学校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 9:20-9:45 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6) 10:00-10:30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法治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和报道,创新宣传形式。各单位可以对活动开展情况做全面动态展示,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注重总结。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并将《2020年宪法宣传周小结表》(附件2),以“单位名称+宪法宣传周小结”命名,于12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上传至FTP教育局/宣传专用/上传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文件夹。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docx
编 号:宣传(通)2020-7
联系人:沈 婷 39902154
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