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一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学生服务部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7 08:12:26 作者: 点击数:223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和大众工业学校:

  今年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上海市第31届宪法宣传周,也是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要求“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好此次上海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动本市教育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共识,全力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办好今年的上海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从宪法开始”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深入开展读宪法活动。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

  (二)精心组织开展“美好生活从宪法开始”主题班会课。全市各中小学在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或前夕),结合“宪法小卫士”活动,开展一次“美好生活从宪法开始”的主题班会课。

  (三)积极组织发动“宪法小卫士”活动。2019年,教育部举办的“宪法小卫士”活动已经开始,相关活动细则请见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请各校于今年11月30日前,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与在线测评;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今年12月4日,教育部将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并通过网络向全国直播,请各校组织广大师生观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和报道,创新宣传形式。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单位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注重总结。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并将《上海市第31届宪法宣传周小结表》(附件1),以“单位名称+第31届宪法宣传周小结”命名,于12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上传至FTP教育局/宣传专用/上传区/“第31届宪法宣传周”文件夹。

 

  附件:1.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pdf

     2.学生指南.docx

     3.第31届宪法宣传周小结表.docx


  编 号:宣传(通)2019-22

  联系人:沈 婷 39902154

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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