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导”动心灵 师范为先

“导”动心灵  师范为先

为了全面贯彻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的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升教师育人素养和育德能力,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德育工作体系,中光高级中学于本学期全面推行“全员导师制”,召开了导师制工作会议和首席导师实务培训。

会中指出,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团组、年级工作团组和班级导师团组。在班级导师团组中,班主任与导师协同合作的,建立配套机制,加强导师工作的集体研讨和对特殊学生的联合指导,形成相互配合、目标一致的工作格局。

培训中点明,班主任担任班级管理的组织者和班级文化的建设者,须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班级事务,积极与导师沟通对话,激发自主发展的动力,须做好协调工作以促进导师和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凝聚育人合力。

导师的两项基本职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好有效的家校沟通良师益友则在五导”上为学生提供帮助:思想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学业上辅导生涯上向导

在中光实施的导师护航行动中,每位导师每学期需完成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参与结对学生的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体育运动或公益劳动或社会实践、与结对学生共读一本书或共进一次午餐。除此之外,可以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议,开展适合学生个性需求和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发展和成长的自选活动。如:与结对学生共同探讨一个研究课题、欣赏一次艺术展览、进行一次情绪管理交流、共同记录随笔、邀请到家做客等。在整个过程中,自然形成导师护航行动档案(一生一档),包括导师家访工作记录、导师谈心谈话记录、结对学生基本情况登记、结对学生成长寄语。

导师制除了帮扶学生的薄弱科目外,更重要的是加强与学生的密切交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及生活中的困难。我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把导师制的教育理念作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最高追求和行为准则,进一步深化“家—校—社”共育体系,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95774DC4-5912-4614-9019-13A1F4E37D18.png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57号 邮编:201899 联系电话:021-69992107
Powered by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Copyright © 2017-2020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