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高级中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在学生群体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细心留意周边同学生活及心理危机;上传下达,密切同学与生命关爱中心的联系;为本班同学提供切实有效和及时的心理支持。
二、工作目标
协助本班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性质
预防性、发展性。
四、选拔条件
班级心理委员以班主任推荐,本人自愿为原则选拔产生,需要具备有以下条件:
1.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乐观,善于倾听,人际关系和谐;
3.责任心强,能起到发挥心理委员联系学校、班级和学生的纽带作用;
五、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
1.一经成为班级心理委员不得随意更换。
2.班级心理委员要认真、及时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心理学常识。
3.班级心理委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工作例会,不得缺席。
4.帮助学校心理教师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5.在学校心理教师的指导下,帮助个别有心理困扰的同学。
6.了解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帮助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与宣传工作,为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信息报告、保密制度
1.班级心理委员的信息报告制度:班级心理委员帮助学校心理教师发现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及时上报,跟踪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心理教师反馈信息。
2.班级心理委员的保密制度: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一定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与班级其他同学、朋友议论。
七、注意事项
1.班级心理委员应重视7个重要时间段:毕业生离校前后,节假日,考试前后,开学前后,重大活动前后,新生入学前后,季节交替之时。
2.班级心理委员要关注重点群体:贫困生,性格内向生,特殊家庭生,行为异常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直系亲属有家庭病史的、成绩下降的、本身经历了重大变故的、以及网络成瘾的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生命关爱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