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消防事件紧急预案

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消防事件紧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消防事件是指学校教育用房、学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消防因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峻峰(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杨晨洁(党支部副书记) 、 李振环(副校长)、

成 员: 顾秋萍(办公室主任)

金海燕(政教处主任)

杨保华(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消防部门(119),同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相关人员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镇政府、教育局汇报。

同时要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一天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确保学校因发生火灾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可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联络组、安全疏散组、救护警戒组、灭火行动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开展扑火工作。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立即向学校领导、办公室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

学校立即启动消防灭火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2)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就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消防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消防事件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消防队等)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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