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 “十三五”教师培训》工作规划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职初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促进职初教师的快速发展,现开展嘉定区高级教师培养和指导职初教师的带教活动。
一、内容
带教时间:2017年9月~2018年8月。
带教导师:各校高级教师(中高、小高)骨干教师等。
受教学员:2014、2015学年已获取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中小幼职初教师。
主要工作:(1)、指导职初教师备课、上课,提高教学能力。(2)、指导职初教师进行学生及班级管理。(3)、师徒双方互动听课,学员要有听课心得,导师要有评课记录。(4)、每学期指导职初教师上一节汇报课。(5)、针对教师的基本功弱项,有针对性的指导,促进教学基本功的提高。
二、要求
高级教师及职初教师获得本项目的专题研修学分,必须出具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由区或校颁发的聘书。
2.导师指导计划,学员学习计划。
3.师徒双方的听课记录,学员要有听课心得,导师要有评课记录。(每学期相互听课不少于3次)
4.区级或校级公开课资料:教案、导师点评记录等。(至少1次)
5.高级教师带教小结,学员本人小结。
6.学校对高级教师带教的考核意见。
三、考核
1.各类材料上交情况。
2.考试。(2018年6月底)
对象:学员。
内容:课堂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综合能力考核。
3.学分核定。
带教职初教师一学年,且学员通过笔试,导师可获得5学分,学员4学分。若学员未通过笔试,导师和学员各减2学分。
4.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学员需进入下一轮培训。
5.五年内导师不论带教几名学员,最多记10分。
2018年8月底~9月初带教期满后,各学校应根据本项目具体要求出具相关证书、证明及相应资料,上报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审核。经审定后,由师训部计入其应得的研修学分。
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