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高级中学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制度

中光高级中学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制度

 

一、学校由党支部、工会组织成立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收费进行检查、评议,随时向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反馈群众意见。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小组,每学期定期学习有关“收费”政策、专题讨论“收费”问题。

二、学校收费实行校长负总责制度。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教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监督小组通过校务会、教师、家长、学生等渠道监督学校收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党支部、行政,并监督整改情况。

三、监督学校执行收费公示告诉制度。检查学校是否通过公示栏、告家长书、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告诉各种收费标准和内容及反馈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接受内外监督。学校未经公示、家委会听证及征求家长意见,不能收费。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小组将定期检查公示形式、标准与内容,督促落实。

四、监督学校实行收费票据规范管理制度。收费开收据,使用规范收据。学校规范教育监督小组将定期检查,监督执行。

五、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商业贿赂,如发生劳务费用等必须入账,并用之学生。

做到办事公开,听取家长意见,一事一结、书簿费、课外教育活动费定期结算,告知家长,多退少不补。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57号 邮编:201899 联系电话:021-69992107
Powered by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Copyright © 2017-2020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