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信息时间:2018-10-29 16:3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街镇教委、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根据10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0月20日市教委学校食品安全紧急会议精神,现对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把责任担起来、把要求落实下去。学校要把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分解到人,层层签订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考核与问责。

2、严格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以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成品,严格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采购原料。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依据,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做好学校放心食堂建设及明厨亮灶工作,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4、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2017年9月,上海市全面启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教育系统也全面启动了阳光午餐——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使用工作。该项工作市教委已纳入对各区教育卫生和安全工作考核,区教育局也已提高对学校年终考核该项工作的权重。各校要对照该平台的管理要求,就排菜、验收、证照等方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本通知发出起,区教育局将每周查看各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登录情况,对于未使用该平台或使用但未按规定录入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甚至约谈食堂监管负责人和校园长,并在年终考核时计入学校卫生和安全工作条线扣分。各校要完善工作制度,优化管理流程,落实人员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追究,切实担负起学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5、各街镇教委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加强对属地随迁子女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在食品安全方面玩忽职守的校园长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甚至对相关学校食堂进行关停。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每一个学校食堂和从业人员,落实到每一个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18-97
  联系人:高校亚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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