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嘉定区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陆艳艳  负责

【信息时间:2018-09-17 14:27   阅读次数: 456 】我要打印】【关闭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小课题研究,调动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师小课题研究的积极性,教育学院将组织开展嘉定区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教师小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奖和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奖两项内容。

二、申报条件

1.优秀组织奖

申报单位必须在教师小课题研究推进、组织管理中形成典型经验,很好地激发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的热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在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有显著的成绩。

2.研究成果奖

1)成果能体现教师小课题的特点:以教师个人研究为主(除课题负责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研究问题直接指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的切口小,内容聚焦,时间较短(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强,可被复制推广。

2)成果必须是已完成研究的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且需经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需附结题证书),被证明能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组织方式

1.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做好筛选工作,择优推荐。推荐指标为:中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及大众工业学校每校3项以内,幼儿园和其它教育单位2项以内,成人学校1项。教师数在100人以上的中小学及大众工业学校和教师数在50人以上的幼儿园、其他教育单位可增报1

2.上报材料

1)《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及同版电子稿;

2)《教师小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奖申报表》一式3份及同版电子稿;

3)《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和《教师小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稿。

各单位于 2018108日前将纸质稿交教育学院科研部各学段分管科研员,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dqkys@126.com邮箱。电子稿务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材料的文件夹,文件夹中每项成果奖申报表要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优秀组织奖和汇总表要在表名后注明单位名称。

附件1:嘉定区教师小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奖申报表(XX单位.申报人姓名).docx

附件2:嘉定区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奖申报表(XX单位).docx

附件3:嘉定区教师小课题研究成果奖评选登记表(XX单位).xls



                                                          嘉定区教育学院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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