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转发第四期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校)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学员招收及培训等工作的通知

金海燕  负责

【信息时间:2018-09-10 16:11   阅读次数: 588 】我要打印】【关闭

各中小学及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沪教委德〔200956)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中小德育一体化,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班主任育人水平,构筑本市班主任队伍的人才高地,市教委批准成立了第四期17个“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校)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建立了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上海市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联盟”,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中职校招收工作室学员。现就招收和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市教委相关文件(见附件),广泛动员,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班主任申报工作室学员资格。

  2.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填写报名表格,经所在学校推荐后,于9月13日(周四)之前(纸质稿一式二份)交区教育局德育科(A223),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工作室。区教育局组成评审组进行区域审核推荐。

  3.坚持自主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区审核遴选与工作室选拔认定相结合的方式,以相对就近推荐为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学员招收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第四期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校)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学员招收及培训工作的通知.doc

 

  编 号:德育(通)2018-30
  联系人:吴 斌 39902060

      嘉定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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