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关于开展2022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学生服务部负责

各高级中学(含十二年一贯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好我区2022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农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高二学生开展学农活动,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工作要求,引导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促进知识学习与实践体验紧密结合,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和良好劳动品质,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22学年学农活动安排在11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区高二学生

  四、组织管理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组织学生参加学农活动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建立学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任组长,确定1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每班落实班主任、带班教师负责学农活动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校必须充分做好学农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安全教育、行规教育等)、分组分班、教师配备、物质准备等,向学生明确学农活动要求,做好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活动过程管理

  学校要明确班主任、带班教师职责,班主任、带班老师必须和学生共同参与劳动。教师要关心每一个学生的生活、思想、劳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学校要完善学农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把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始终贯穿到整个学农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德育科。

  (三)落实防控,责任到人

  开展学农活动要以做好疫情防控为前提,各校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明确职责界定,落实责任到人,密切关注参加学农活动学生的身体情况、心理情况及近期出行轨迹动态,做好活动前7天自我健康管理。凡出现发热或咳嗽等不适症状、近期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近期有出境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者密切接触的、同住人如有“随申码”红码、黄码及核酸检测异常等情况均不得参加培训。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兼顾学农活动与疫情防控工作,在“课程内容设置、活动时间批次、线上线下方式、室内室外组织、分时错峰活动、应急安全防范”等方面完善设置,科学统筹安排好各项学农活动。

  主要内容包括:以送课进校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

  1.线上学习(2天):

  (1)《生活指导课程》

  (2)《田园云课程》

  ●体验真农  ●种养结合

  ●土壤认知  无土栽培

  ●种子保育  农业机械

  ●蔬菜种植  智慧农业

  ●果树嫁接        

  2.“体验真农”田间劳作(1天)

  (1)传统农耕(0.5天)

  各校按照劳动月活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学校周边各区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必要的劳动实践经历,动动手,出出汗。(●锄草●翻地●种植●平整●开沟●施肥●浇水等)

  (2)非遗体验——送课进校(0.5天)

  各校根据教学视频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制作完成一件非遗手工艺作品(扎染、草编等),在劳动中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意识。

  【制作材料由浏河营地提供】

  3.考察研究(2天)

  加强社会教育资源、课程实施与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机整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研究型、探究型活动和微型课题研究,开展社会调查,收集有关数据,考察体验现代农业,让学生了解农业发展的过去和现在,展望未来,增强学生实践活动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未来投身农村广阔天地的热情。

  (1)现代农业专题讲座(0.5天)

  (2)农村社会实践考察及撰写调查报告(1天)

  (3)总结交流及考核评价(0.5天)

  4.校本特色实践(2天)

  各校根据本校实际,结合线上课程学习内容,以职业体验、校内劳动实践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活动。如:家庭内务整理、厨房帮厨、种养结合、非遗手作等。

  五、考核评价

  1.学农活动的鉴定工作由学校、浏河营地共同负责。学校要组织学生写好劳动小结,填写好社会实践鉴定表。

  2.学校要做好学农活动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区学生学农积极分子推荐名额为每班1名;校级学农积极分子评选由各校结合实际自行开展。

  3.学校要做好学农活动期间资料的积累和上报工作。各校须在学农结束后一周内将学校学农工作计划、区学生学农积极分子汇总表、简报、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份、学农工作总结(附2-3张学农照片)等材料一并上交教育局德育科A213室和浏河营地D605室各一份。(电子稿文件夹以学校命名上传至:FTP德育科专用/2022校外教育/2022高二学农)


  附件:1.关于评选2022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2.2022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docx

 

  编 号:德育(通)2022-39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16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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