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关于举办“阳光天使杯”2022年嘉定区学生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教学服务部负责

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拟定于2022年9—12月期间举办“阳光天使杯”2022年嘉定区学生艺术作品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嘉定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次比赛以“爱的传递”为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在特殊时期感受亲情之爱、师生之爱、邻里关爱,在艺术实践中让爱传递。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2月

  四、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含中职)

  五、活动规则

  1.项目和内容

  (1)项目:本次比赛设绘画、书法、篆刻、工艺美术4个项目,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中职)2个组别。每校绘画项目上交数量不得超过5幅;书法、篆刻、工艺美术作品各不得超过2件。如超出数量,视作弃权处理。

  (2)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2.作品规格

  (1)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国画:60×80cm或69×69cm(托好上交,留1厘米白边);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cm),对联写在一张纸上。

  (3)工艺美术:照片为白色背景,初评只需上传照片,入围后再交冲印件。

  3.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1名,指导教师姓名需输入全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和工艺美术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六、参赛须知

  1.各校指派一名负责老师,关注“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从教师入口注册登录,按要求上传该校所有参赛作品照片(绘画、书法、篆刻、工艺),完成相关信息填报,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

  2.“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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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海学生美术馆平台开放上传时间:10月8日-10月20日。

  4.学生“班级信息”一栏必填,上传作品时切勿选错项目、组别。如有疑问,请联系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负责人周姝老师,电话: 59523359。

  七、评选方式

  先进行线上初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再进行线下复评。

  八、奖项设置

  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九、注意事项

  1.“阳光天使杯”学生艺术作品展获奖情况将纳入市、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校务必广泛发动,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参赛的机会。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出最优秀的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区级比赛。如因违规选拔而造成不良影响,由学校承担一切后果。

  2.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获奖作品(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2-35

  联系人:高校亚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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