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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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9—2021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学生服务部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10:04:27 作者: 点击数:139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总结和弘扬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区教育局、区家长委员会决定开展2019—2021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学校家委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开展家委会工作满3年。

  2.评选名额:50家。

  二、评选条件 

  1.学校重视。积极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定期听取家长委员会工作意见和建议。学校家委会工作有校级分管领导。

  2.机构健全。家长委员会代表性强,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完善的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 作用明显。学校家长委员会坚持六项工作制度,在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教学及沟通学校与家庭等方面有作为,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三、评选办法 

  1.学校申报。

  2.区家委会考查并推荐。 

  3.区教育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四、评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争创先进集体、成为促进学校家委会工作的助推器,要将评选与规范工作相结合,推动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2.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于2021年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以学校名称作为文件名,通过教育局FTP发送至区家委会《评选表彰》相应文件夹内,过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嘉定区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编 号:家委会(通)2021—1

  联系人:龚林娣 59906837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家委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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