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党支部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2 14:18:43 作者: 点击数:125 次 字号: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央、市委、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精神,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准备。会前,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总)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2.突岀检视重点。党员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3.严格步骤方法。会上,党组织书记代表党(总)支部委员会报告半年来党(总)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总)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 党(总)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

  4.加强组织领导。9月6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将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报党建共同体秘书长,由秘书长汇总上报教育局党群工作科陈烨老师。根据工作需要,区教育工作党委可派人列席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对于基层党组织存在会前不充分、会议程序不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等情况的,将及时予以指出并督促改正。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在9月10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党员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编 号:党建(通)2021-7

  联系人:刘广广 39902059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57号 邮编:201899 联系电话:021-69992107
Powered by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Copyright © 2017-2020 上海市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