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学校卫生工作信息报送及管理的通知

沈丽华老师和赵峰老师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1 11:01:46 作者: 点击数:844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含中职校)及幼儿园:

  为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信息化工作水平,推动本区学校卫生信息报送工作(以下简称“信息报送”)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学校卫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发展,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本区将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上海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信息报送是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现阶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是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的重要依据,关系社会稳定、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二、严守规定,规范报送

  各校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原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幼儿园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2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卫生信息化平台信息报送工作规范”(详见附件)要求,按规定程序、内容要求等,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

  对个别学校在信息报送截止时间内未能按时报送信息的,由区教育局业务负责同志向区教育局主管领导报告,学校须在事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书面递交“(学校全称)卫生工作信息平台信息未报送情况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告”,须坚持“一事一报”,突出关键要素(时间、学校、事件起因及性质、基本过程、造成后果、影响范围、责任处置情况、下一步整改措施、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对于多次(2次及以上)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的学校,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将亲自约谈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成及时整改,并列入监管名单,动态跟踪。

  信息报送工作将列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之中,对迟报、瞒报、漏报信息,报送信息内容不准确,造成工作被动、贻误处置时机,导致事态升级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迟报、瞒报、漏报信息,报送信息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区教育局将从2020年第一学期起对各校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半年度、年度通报,分别报送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

 

  附件:1.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规范.docx

     2.上海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报送工作规范.docx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0-60

  联系人:赵艳珠 39902062

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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