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本区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本区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后勤保障部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2 10:28:17 作者: 点击数:484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发﹝2018﹞24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暨政风行风专项调研的通知》(沪规费办﹝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全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抽查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2018年秋季以来,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2.中小学(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费政策执行情况。

3.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4.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问题、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及收费问题、普通高中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及收费问题。

5.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或与校外机构联合办班等违规行为,学校在职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为中小学生订购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等涉及教辅教材的违规行为。

7.帮困助学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自查对象、时间

自查对象: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自查时间:即日起至10月16日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2018年秋季以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的主要做法、工作措施、成效特色,以及信访案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于10月16日(星期三)前将书面稿(盖章)和检查评价表(附件2,盖章)报区教育局党群科(A515办公室),电子稿上传至“FTP-教育局-监察室-2019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文件夹。

2.区教育局抽查。区教育局将根据日常了解及信访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3.市级联合检查。市教委、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10月中下旬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和票据使用情况;中小学校是否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为中小学生订购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教辅教材的违规行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及收费问题。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暨政风行风专项调研的通知(沪规费办﹝2019﹞1号).pdf

     2.嘉定区教育系统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评价表.xlsx


编 号:党群(通)2019-3

联系人:朱宁薪 联系电话:39902013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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