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5 13:25:32 作者: 点击数:142 次 字号: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
暑期已至,学生溺水、道路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教育安全稳定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暑期安全教育
1.持续加强公共安全知识技能普及。各单位要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地震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着力加强防溺水、防踩踏,防恐防暴、防性侵害、防网络诈骗、防拐卖等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安全防范知识与技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有效预防意外溺水事故发生。暑假是学生溺水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教导未成年人不得擅自或与同学结伴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到公共游泳池游泳的,要有成人陪同。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智慧救援。
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广大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且不得使用共享单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外出时,不要乘坐“黑车”和超载的车船,不在公路、铁路上游玩。严禁翻越防护栏横穿马路到对面人行道,不逆行,不在路上追逐打闹。确保暑期出行交通安全。
4.重点巡视相关活动场所。教育学生不去网吧、游戏机房、歌厅、舞厅、台球房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并对校园周边相关场所进行巡视抽查。
5.确保假期家校沟通及时、顺畅。落实暑期家访工作,指导家长进一步加强假期安全监护,形成暑期安全工作的有效合力,有效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二、防患未然,有效预防自然灾害
1.加强防汛防台和防空中坠物工作
严格值守,加强巡查。安排好日常值班和应急值守,加固广告牌等户外设备,关闭门窗。重点开展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情况检查,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及时到校到岗。
2.落实火灾防控责任
要及时关闭不用的电器,切断不用的电源。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三、履责到位,确保暑期工作安全
1.加强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监管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落实好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制定暑期基建维修工程安全施工预案,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私搭乱拉电线,严防空中坠物和跌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暑期校园施工安全。
2.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暑期办班备案制度。承办爱心暑托班的学校、开办暑期班的幼儿园需向相关职能科室备案。同时,将开班情况及时报送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在开班期间必须确保至少2名安保人员同时在岗,加强校园及校门周边安全巡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将联合加强过程监控和实地巡查管理。
3.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
要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隐患常态排查,一经发现及时处置整改。存在较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突发重大紧急事件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及舆情应对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及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落实,确保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让本区广大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益的假期。
编 号:未保(通)2019-12
联系人:周云英 59927206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未保办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