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学生服务部  后勤保障部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8 15:22 作者: 点击数:849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  2019年春季学期即将来临,为保障中小学和谐有序及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9〕9号)要求,各学校要继续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细化学校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一是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三季)电视公开课。日前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录制了《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三季),以公安、消防专业人员现场教育、学生现场体验、事故场景真实呈现等形式,生动、形象、逼真地展示了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及自护自救技能,是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生动教材。第一课将于2月20日(星期三)晚上6点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各学校要通知师生准时收看,倡导家长陪同孩子共同观看。学校也要做好节目拷贝,在校园里播放,提高教育履盖面。

  二是开展针对性公共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市教委编发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及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教育实效。要结合区域特点、学生实际及季节特征组织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自救互救、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伤害事件发生。要提示1-3年级小学生上下学途中戴好“小红帽”,充分利用“小红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道路交通的被发现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风险防控

‎  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主动与属地综治、公安等部门对接,合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合力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要加强学校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校车安全管理。要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若发生突发事件,应按要求及时规范处置,并将相关信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区教育局将对学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常态开展学校安全视频巡查。

  三、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  各学校不得以寒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学期注册依据,重申开学两周内不得组织纸笔测试,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  各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学校网站、公众微信号等途径,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开展家庭教育,在开学前后密切关注学生情绪心理变化,有效开展亲子沟通,帮助学生调整作息时间,积极迎接新学期、新成长。学校做好排摸工作及危机干预,重点关注开学后有异常情绪及行为学生,予以适切的援助或家庭教育指导。
‎  

  编 号:未保(通)2019-2

  联系人:周云英 59927206

                                         嘉定区未保办

                                         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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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8 15:22 作者: 点击数:849 次 字号: 

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  2019年春季学期即将来临,为保障中小学和谐有序及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9〕9号)要求,各学校要继续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细化学校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一是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三季)电视公开课。日前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录制了《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三季),以公安、消防专业人员现场教育、学生现场体验、事故场景真实呈现等形式,生动、形象、逼真地展示了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及自护自救技能,是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生动教材。第一课将于2月20日(星期三)晚上6点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各学校要通知师生准时收看,倡导家长陪同孩子共同观看。学校也要做好节目拷贝,在校园里播放,提高教育履盖面。

  二是开展针对性公共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市教委编发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及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教育实效。要结合区域特点、学生实际及季节特征组织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自救互救、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伤害事件发生。要提示1-3年级小学生上下学途中戴好“小红帽”,充分利用“小红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道路交通的被发现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风险防控

‎  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主动与属地综治、公安等部门对接,合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合力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要加强学校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校车安全管理。要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若发生突发事件,应按要求及时规范处置,并将相关信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区教育局将对学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常态开展学校安全视频巡查。

  三、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  各学校不得以寒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学期注册依据,重申开学两周内不得组织纸笔测试,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  各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学校网站、公众微信号等途径,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开展家庭教育,在开学前后密切关注学生情绪心理变化,有效开展亲子沟通,帮助学生调整作息时间,积极迎接新学期、新成长。学校做好排摸工作及危机干预,重点关注开学后有异常情绪及行为学生,予以适切的援助或家庭教育指导。
‎  

  编 号:未保(通)2019-2

  联系人:周云英 59927206

                                         嘉定区未保办

                                         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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