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学前、义教、普通高中优秀资助工作单位典型案例及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金海燕  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1 13:54 作者: 点击数:398 次 字号: 

各公办中、小、幼、远东学校:

  为表彰学生资助工作成果,鼓励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市学生资助中心将开展“2018年上海市学前、义教、普通高中优秀资助工作单位典型案例及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优秀资助工作单位典型案例

  1.申报范围

  学前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2.申报条件

  (1)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助工作走在前列。

  (2)在开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开拓创新并取得成效,形成了具有较高宣传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经验。

  3.申报名额

  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校各1个。

  4.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编写报送5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聚焦上述申报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但所提及工作均要体现典型案例特征,每项工作经验务必写实、写深、写透,切忌面面俱到,切忌写成工作总结。

  二、申报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

  1.申报范围

  学前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2.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做好数据的精准报送、做好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工作,工作中有创新、成效显著。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3.申报名额

  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校限报1人。

  4.申报材料

  被推荐候选人填写《2018年上海市学前、义教、普通高中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并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正文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的工作实绩,反映本人的优秀情况,充分体现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三、工作要求

  各校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嘉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嘉定区教育局A309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甘文明,联系电话:69160012,帮困助学QQ群:206341676。


  附件:2018年上海市学前、义教、普通高中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编 号:计财(通)2019-2
‎  联系人:甘文明 69160012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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