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嘉定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参加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及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历次斗争中,无数同胞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爱国壮丽诗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历代诗词大家、文人墨客也创作了大量保家卫国、心怀天下的名篇佳作,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和自强不息精神从古至今一脉相承,是由中华经典铸就的、沉淀在每个中国人血脉中的文化基因。
举办诗歌创作活动,旨在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次诗歌创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语委办和上海诗词学会主办,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承办,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协办。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四、参加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校学生和社会诗歌创作爱好者,活动设置学生组和社会组共2个组别。
五、创作要求
(一)押韵要求
为配合国家语委以普通话为基础的“中华通韵”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和总结诗歌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此次活动征集的诗歌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
(二)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四)组委会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五)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六)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活动流程
(一)作品报送(5月-6月)
区语委办在广泛动员中小学生和社会爱好者开展诗歌创作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区级诗歌创作征集活动,推选出诗歌创作者10名(作品不超过30篇,不分组别),并于6月15日前将其作品电子稿报送至区语委办(联系人辛敏,邮箱jiadingyuweiban@163.com,联系电话:39902062),区语委办汇总所有征集作品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市级复评。
(二)市级评选(7月)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创作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网络等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特别优秀的作品将上报教育部语用司参加全国的活动。
(三)成果展演(10月)
邀请诵读名家朗诵诗歌创作获奖作品,朗诵的视频节目将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按照组别和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活动还将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工作要求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学生和社会爱好者积极开展诗歌创作活动,感悟诗歌文化魅力,加深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网址:http://www.shyywz.com)网页上刊登,相关电子表格可在该网“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嘉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嘉定区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作品报送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 单位电话 | 电 子 邮 箱 | ||||||||
移动电话 | |||||||||||
组别 | 作者真名 | 联系电话 | 所在单位 | 作者简介(100字以内) | 作品内容(包括题名) | ||||||
学生组 | |||||||||||
社会组 | |||||||||||
注:学生组和社会组人数不超过10人,比例不限。请于6月15日前将其表格电子稿报送至区语委办邮箱:jiadingyuweiban@163.com,联系人:辛敏,联系电话:399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