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高级中学考试管理办法

中光高级中学考试管理办法

 

考试管理是考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促进学生奋发向上,建立良好的学风,夯实文化底蕴,把中光中学办成“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高兴的学校”,特制定《考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试办法》)。

本《考试办法》适用于月考、结业考、期中、期末考试等。

考试管理包括命题管理和考务管理。

一、命题管理

(一)命题过程的管理

要确保考试质量,达到既定的目标和任务,在命题和制卷的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狠抓科学管理。

1.确定命题人员,由教学服务部负责。附《命题人员的条件》

2.命题原则与要求,由教学服务部颁布。无论是校园内考试用的试卷,还是联考用的试卷,均由教学服务部组织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校对、复印。附《命题原则与要求》

(二)制卷过程的管理

要确保试卷的印制质量。因为一份印制质量较好的试卷,会在考生身上产生良好的心理效应,使他们能够迅速地进入较佳的考试状态。印制试卷要按一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此项工作由文印员负责。附《印制试卷的要求与程序》

(三)分封试卷的管理

由后勤保障部派人参加,教学服务部组织安排。分卷前,教务员必须先填写好试卷袋栏目(试卷袋上的栏目有:第几试场、科目、时间、试卷数)。分卷时责任到人。

分卷工作人员应先检查所拿的试卷是否与试卷袋上考试的科目相符,检查有

无白卷等。然后按试卷袋上的考生数点清试卷,凡需要草稿纸的学科,如数理化等,还应点与试卷相同数量的草稿纸,并把点清的试卷和草稿纸装进试卷袋。凡已点好的试卷,按年级的各学科打捆。所有装袋的试卷,经检查无误后,集中妥为存放,此项工作由教务员负责。

二、考务管理

(一)布置试场前的准备工作,由教学服务部负责落实,有关班级的班主任具体操作。

1.编试场,由教务员负责。首先,教务员要制好考试号和台角号(两号应相同)。根据“学生的考试号不变,该考生考场内的座位不固定”的原则,可采用以下方法编试场。

1)按考试号的顺序编,如考试号是28的,每只试场安排25人,该考生应在第2试场。

2)用考生考试号除以试场数,其剩下的余数编试场(若余数为零的,为最末试场号);或考试号除以试场数与自然数积的余数编试场(如28号,若该年级学生数为128人,应编6个试场,28÷6的余数为4,该学生在第4试场;若余数为0的,是第6试场)。

方法2:不单以余数来确定试场,而是以两个余数的组合来确定试场。如28÷6×2)的余数为4,虽然该学生的余数仍为4,但因除以12,试场数扩大了一倍,但试场只要6个,12份里只要两两组合,可形成不同的6个试场的类型就多了。不同的组合,造成同一考生的试场和座位的不固定性,避免了固定座位考试作弊的机会。

2.由教务员制作好试场安排表、考试编号、考生座位表。

(二)试场布置,由承办试场的班主任或有关部门负责。

考试期间,全校所有教室或实验室都由教学服务部统一调度作试场。每一试

场安置25人左右。试场内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调整好课桌的方向,一人一桌背向讲台反桌而坐)、单行排列,共4排。4排的次序是从里到外。若25人,其4排的座位数分别为7666

考场内课桌前后左右距离要恰当,一般课桌左上角贴好考生考试号或座位号。讲台上贴好试场座次编排图(即考生座位表)。试场门口边墙上的适当位置贴考场编号和该试场的考试起讫号。

试场布置一般应在临考前一天放晚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包括打扫环境卫生,摆好室内桌椅、张贴好考场编号、座位号(台角号)、试场座位表、调试好广播音响,尤其是英语听力的试放。与此同时,教学服务部人员须对各试场准备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当即予以纠正。检查结束后,各试场不得再作变动,关、锁好门窗,待考试时使用。

(三)监考人员培训由教学服务部负责。

为了使每个监考人员充分认识做好监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熟悉并掌握考试规则和有关业务常识,在考试前应认真做好监考人员,尤其是新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安排好监考人员

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监考规则,此项工作由教学服务部具体操作。附《中光高级中学监考规则》

(五)行政巡考检查和反馈制度

行政巡考检查的编排,由教学服务部负责。行政巡考检查的组成人员由党政工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是对期中、期终考试其间监考人员监考规则和学生考试规定遵守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凡违反监考规则和考试规定的都要一一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师生的工作好坏的依据之一,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

(六)试卷密封装订

根据“责任到人的原则”,“谁分卷,谁装订”,此项工作由教学服务部承担,具体实施由分卷的服务人员负责。装订操作培训由教学服务部负责。附《试卷密封装订要求》

(七)试卷评阅

平时考试试卷评阅如月考等,由各年级组组长负责,阅卷评分采用分题流水作业法。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交换阅卷(区教师进修学院的抽查学科除外)。附《评卷人员守则》

(八)拆封和誊分

根据“责任到人的原则”,继续实行“谁分卷,谁装订,谁拆封,谁誊分”的一条龙服务,此项工作仍由教学服务部承担,具体实施由分卷的服务人员负责。拆封和誊分须由2人以上在场,方可操作。若在拆封时,发生批错或加分有误情况时,由批错的或加错的教师2人以上写出申请报告,交教学服务部认定后,方可更改。

(九)学生成绩上机

凡学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必须上机,教务员算出各年级各学科的均分、

班级均分、优秀率、合格率等。此项工作由两名教务员共同负责。

(十)填写好学科反馈表

各年级各学科的备课组长须按反馈表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内(一般在十天左右时间内),如实地反映和填写好学科反馈表,备课组长须在学科反馈表上签名而后把学科反馈表送教学服务部,学科反馈表由档案室存档和保管。

(十一)上网征求学生有关考务工作的意见和开好师生座谈会

教学服务部根据事先设计好的学生问卷调查表,抽出部分学生上网,征求他们对任科教师监考和试卷质量的意见;分别召开各年级任科教师会议,收集他们对教育和教学管理活动的意见。

(十二)认真总结经验,召开好考试分析会

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学服务部的负责人,根据不同形式收集到的师生对考试管理工作中的改进意见,在教职工大会上,及时总结和反思,力求在今后的考试管理工作中更上一层楼。

 

 

 

 

 

 

 

 

 

 

 

附件(一)

1.命题人员的条件

1)作风正派,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2)有一定资历的学科骨干,如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教研员等。

3)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考试。

4)被试学生的执教老师应予回避。

2.命题原则与要求

实施命题时,命题人员应做到:

1)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着重考查教材重点内容、重要知识点和相应的能力水平,覆盖面要大。

2)根据合格率和区分度的期望值,在设计好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题目的基础上,要着重拟定几道能区分考生程度的把关功能题目。

3)试题中指令性语言、文字要明确、清楚、简明、易懂。

4)试卷版面安排要有利于学生答题、有利于教师阅卷评分。

5)做到客观题答案的唯一性,主观题答案的客观性。

6)试卷清样稿校对,对照原稿仔细核对语句、文字、标点符号、图表和版面安排。同时,将试题与答案标准一一对应复核,确认无误时方可复印,并签上命题人与校对人的姓名。

3.印制试卷的要求与程序

1.要有高度的保密性和时效性。要选派责任性强、工作仔细认真,能遵守保密纪律的成员担任。印刷时间要科学安排。印制试卷其间,非印刷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印刷间。

2.把好试卷印刷质量关。试卷印刷的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晰,墨色均匀;认真校对,在每门试卷上都应签上出卷人姓名和校对人姓名。

1.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试卷。

4.密封装订要求                      

1.由教务员负责准备好浆糊、订书机等密封装订工具。

2.检查和理好每袋试卷,按考试号大小顺序排列整齐,尤其是缺考考生试卷放在相应位置里。

3.草稿纸,不管用与未用,全部按考试号次序排列,用订书机单独装订。                 

4.使用专用答题纸的,试卷与专用答题纸分开装订。

5.试卷以考场为单位密封装订,并在每册试卷封条的同一位置加盖“中光高级中学”字样的章;按年级学科的考场数编好试卷册数。

5.阅卷人员守则

1.阅卷人员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做好阅卷工作,做到规范统一,不宽不严,公平、公正,始终如一。

2.阅卷一律使用红芯圆珠笔,记分数字必须清楚。

3.阅卷时,不准揭开试卷密封封条和挑动装订位置,如发现有倒装试卷、密封不严等情况,备课组长应送回教学服务部,由教务员作适当处理,并作好记录。

4.认真做好复查工作。

6.监考规则

1.监考人员开考前30分钟到达学校。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一人一袋(除上级另有规定的以外),签收当堂试卷,并检查是否是当堂考试试卷、有否空白卷、试卷数是否与试卷袋上的数相符。

2.任教本年级学科的教师应予回避。

3.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再次检查考场情况:考生就坐情况(是否对号入座、一人一桌背向讲台反桌而坐、前后对齐、左右分开);考生携带考试用品情况(见试场规则);考场内桌面清理情况(桌面上只准放考试允许带的考试证、文具用品和有关材料,其他物品一律统一放在试场内合适的地方);考场的门、窗、窗帘开放情况(以确保巡考人员能正常巡视);英语考试时考场内广播的开通情况等。

4.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分发试卷。监考人员检查考生是否将自己的班级、姓名、考试号清楚无误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开考铃响,考生方可答题。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监考中不看书报杂志、不批阅试卷、不谈话、不吸烟、不打瞌睡、不抄题、不做题和念题,不查看考生的答题情况,不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试场。监考人员不私自离开试场(无人替代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6.试卷上如有字迹不清楚,考生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如无法回答,可向巡考人员反映,但不得离开考场。

7.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试场。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试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若要交卷,离场时必须将试卷、草稿纸一并交出。考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场,也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8.考试结束铃响以后,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原位不动,待监考人员按考试号从小到大收齐全部试卷无误后,考生方能离开试场。

9.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仔细核对。若有缺考,缺考卷由监考人员填写考试号等,并将试卷放在相应位置(空白余卷放在最后),理齐不能颠倒,将清点

整齐后的试卷装入试卷袋内,在试卷袋的封面上填写好考试情况“意见”、签上“监考人姓名”,随同收齐的草稿纸,亲自交考务办公室。

10.凡已排定监考场次的监考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准自行调换。若遇公务或私事需变动监考时,必须事先告知教学服务部,否则作教学事故处理。

11.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重证据”,当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即向教学服务部、学生服务部或行政巡考人员反映,予以处理。

12.建立行政人员巡考检查记录和反馈制度。监考人员若违反本规则,特别是第5条和第10条者,即视作监考严重失误,属教学事故,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二)

试场规则

1)考试前十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试场。迟到十五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试场,必需到教学服务部报到,听候安排。

2)除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高中生)等,其余物品均不得带入试场。如误带入,应放置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3)考生进试场后,对号入座,要求一人一桌,并且反桌而坐,前后对齐,左右分开,并将准考证或考试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4)答卷前,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学号清楚无误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试卷上如有字迹不清楚,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但不得询问其他考生,否则按考试作弊处理。

5)试场内不准相互观看,不得交换、传递,如需借用计算器等物品,必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借用,否则按考试作弊处理。

6)学生答题时,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作图和答题纸上用2B铅笔涂点外,不准用铅笔答题,答题时不准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带,否则一律按零分处理。

7)学生的BP机和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准带入试场,若带入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8)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才准交卷离开试场,离场时必须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出,考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期间,考生应爱护公物,保持试场内整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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