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高级中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通过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时,要依据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加以对照,既不夸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错误。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民主,就是党员都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权利,能在评议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开,就是要求党员把话放在桌面上讲,不在私下议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在党内,党员虽有职务高低,但政治上一律平等。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都按党员标准进行评议,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1.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和忠于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
6.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弘扬高尚师德。
四、基本步骤
1.学习教育。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及有关材料。
2.自我评价。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自觉检查言行,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思想根源,撰写个人自评小结。经党组织审定,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民主评议。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党内互评后,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等方法,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并由支部委员分别向党员交流沟通反馈意见。
4.表彰和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给予表彰,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应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进行相关的教育整改和处理。
党支部
2017.4